第7章 千古悬谜─ 信仰难题解答

乙 有关基督信仰可信性的问题

04 神造人,谁造神?

► 若神是万有的第一因,衪必然是自有的。因为第一因既为首,必然是没有起源,是自有的。

► 基督信仰的神自称祂就是那位自有永有和创造万有的神。祂更在不同的事件中,显明祂拥有创造的权能。详细的讨论可参考本书第二章乙部。

05 科学家已经证实了进化论,你还讲创造论去骗人。

► 科学理论是科学家为观察所得的现象创作的解释。这些理论虽经严谨的验证,但本质上,它们只是暂时未被否定的臆测。科学家不能确定这些理论就是那些现象背后的原委。

► 进化论是一套用来解释物种起源的学说。可是,无论在逻辑上或实证上的考证,进化论都存在不少的问题。因此,无论人接受进化论,还是创造论,本身都是一种「信仰」。至于哪一套更可信,便见仁见智了。作者认为创造论的证据较为充分和可信,详细的讨论可参考本书第二章。

06 科学家普遍相信地球年龄有 45.4 亿年,但学者根据圣经推算地球只有约六千年历史,圣经的记载是否有误?

a 地球年龄的争议:

► 地球从开始形成到现在的时间,科学家现时的推算为 45.5 亿年。这是根据月球表层岩石的年龄估算,和基于太阳系的天体应在相近的时间内凝结而成的假设,推算出来的nn。然而,这估算存在争议。

► 有学者根据创世记所载神用六天创造天地万物,再从圣经记载的家谱,估算出地球只有约六千年的历史。这与科学家的推算存在极大的落差,因而认为圣经的记载有误。

b 圣经学者的解释:

► 有学者认为圣经的家谱并不完整。家谱所载甲「生」乙,只代表乙是甲的后裔,而不代表乙是甲的儿子。因此,以家谱推算人类历史的年期并不准确。

► 又有学者认为神用六天创造万物,其实是指神用了六个颇长的时期去完成创造,因为彼得后书3 章8 节说:亲爱的弟兄啊,有一件事你们不可忘记,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,千年如一日。

► 也有学者认为创世记其实是记录了两次创造,两者相距的时间不详。

► 创世记第一章 1 节:起初,神创造天地。

第一章 2 节:地是空虚混沌,渊面黑暗,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。 (注意:「是」的希伯来原文可解作「变成」。)

为何在第一天创造之始,神无说要有地和水,地和水已存在?神的创造一切都是美好的,为何地会是空虚混沌,并为大水淹盖?有学者相信,第一节所描绘的是初造,是次创造包括了整个物质宇宙和地球上许多的活物,如恐龙和史前生物等,它们形成了在远古岩层出土的化石。其后出现了魔鬼 的背叛和神的审判,结果令地变得荒凉混沌。第二节开始的六日创造其实是重造oo,当中创造了人。从四大文明古国和历史文献的研究发现,人类文明只有数千年的历史,这与圣经有关人类家谱的记载相若1。
[ 注1 圣经中的家谱对史前的人物可能只作跨代和重点式记录,而对有文献后的人物作较详尽的记载。因此,圣经的家谱只涉及数千年,并不完整。]

► 另有学者认为神造万物时,已经将时间放在它们里面。例如,神造亚当时,相信他不是一个初生婴儿,而是一个成人,他已可与神沟通,并可修理看守伊甸园。同理,神造大地时,相信地也有一定的先设年岁,而不是从零开始慢慢形成的。因此,我们不应用物质形成所需的时间,来推测地球实际被造的年龄。

07 我未见过神,你怎样给我证明有神?

► 虽然宇宙一直存在于我们身旁,可是人受制于其有限的感知能力,对它仍有不认识的地方。即使人有仪器辅助,所能测度的范围仍是非常有限的。结果,人要到 2012 年才发现上 帝粒子的存在。

► 而且,神是灵,不属物质,不受时间和长阔高四维时空的限制,不是人的感官和仪器所能观测的。因此,即使大部份人未见过神,不代表神不存在;好像 CD 播放机读不到蓝光碟,不代表机内没有光碟。

► 虽然人不能直接观察到神或在逻辑上证明神必然存在,但人仍可透过神言行的痕迹(物证),其他人的见证(人证),及自己与神的接触(亲身经历),知道神是确实存在的,并且知道耶和华就是神。详细的讨论可参考本书第三章。

08 世上有那么多宗教,究竟哪个才是真理?抑或各个宗教都是殊途同归的?

► 不同宗教相信不同的神。它们对人类的起源和终局,世人面对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,都有南辕北辙的看法。因此不同宗教是不可能殊途同归的。

► 究竟基督信仰怎样真、善和美?怎样较其他宗教超越?请参考本书第三章和第五章的讨论。

09 为什么一定要信耶稣才能得救?做好人或信其他宗教不可以吗?基督信仰太排他,太唯我独尊了。

► 耶和华宣称祂就是那位自有永有和创造万有的神。若这宣称是真的,其他宗教的神就不可能是创造主。那些神不是受造的,就是虚构的。

► 基督信仰宣称世人都犯了罪,不能自救,需要接受耶稣的代赎,人才可以脱离罪恶的捆绑和死亡的惩罚 — 代赎法。然而,其他宗教却相信人可透过修行去克服罪性,并可以善行去弥补过犯 — 自救法。若基督信仰的代赎法才有效,则其他宗教的自救法便是无效。

► 由于基督信仰和其他宗教相信不同的神和提倡不相容的救世方法2,若其一是真,其他便是假,彼此是排他的3。虽然我们爱异教徒,也追求和睦,但我们不可以为了包容和合一, 而放弃真理,接纳所有宗教的神和救法,因为孰真孰假会决定信众今生的福祉和永恒的结局。
[ 注2 虽然犹太教和伊斯兰教都相信创造主为独一真神,但犹太教信徒要遵行律法才享永生,而伊斯兰教信徒要行五功才有机会进天堂,两者都信奉自救法,有异于基督信仰的代赎法。
注3 就算基督信仰的神是假的,代赎法是无效的,在逻辑上并不意味其他宗教的神便是真的,自救法便是有效可行的。]

► 究竟基督信仰怎样较其他宗教超越?怎样实际可行地解决人罪与死的问题?请参考本书第三章和第五章的讨论。

10 圣经可信吗?

► 圣经宣称它是神的话语

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,于教训、督责、使人归正、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,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,预备行各样的善事。(提后 3 : 16-17)

► 圣经的预言均准确应验

圣经中有 27% 的经文是有预言性质的,当中绝大部份的预言已准确地按字面应验。而圣经预言种类之多、时间跨度之大、内容之细致和应验之精确,均非人的智慧所能做到。

► 圣经记载的历史和奇事,不少都有考古遗迹和出自非信徒的历史文献可作佐证。

► 圣经的应许有效,如奉耶稣基督的名可驱鬼、祈祷蒙应允、信徒有平安与喜乐等。

详细的论证可参考《铁证待判》和《寻真路》网页pp

11 耶稣是神吗?

► 耶稣是圣经预言中的救主。
► 耶稣宣称自己是神,是人类唯一的拯救。
► 耶稣拥有神的权能。
► 耶稣拥有超凡脱俗的品格。
► 耶稣突破了死亡的捆锁。

详细的论证可参考本书第三章丙部。

12 我没有犯罪,为何我要信耶稣?

基督信仰所指的「罪」不是指触犯法例,而是指人做了不应该做的事,却没有做应该做的事。例如:贪婪、嫉妒、骄傲、诡诈、怀恨、恶毒、淫秽、自夸、说谎、背约、不义、不孝、无怜悯、打骂人和作奸犯科等。试问有谁可以公开其一生的言行、思想和欲念,而面无惭色呢?世人都犯了罪,要承受罪的苦果、死亡和永刑。

除了想突破罪恶和死亡的桎梏外,人信耶稣的常见原因包括:

► 因为基督信仰可信,有众多的人证和物证支持,信徒可经历神的同在和看顾。详细的讨论可参考本书第五章。

► 因为基督信仰美善,认同基督信仰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、世界观和救恩观等,乐意采纳和跟从。

► 渴求神在今世的祝福和永恒的奖赏。

即使你不是罪人,你仍需要基督信仰。

13 为什么亚当和夏娃犯罪会连累我?什么是原罪?

a 与原罪相关的经文如下:

►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;于是死就临到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(罗 5: 12)

► 若因一人的过犯,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……因一次的过犯,众人都被定罪;照样,因一次的义行,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。因一人的悖逆,众人成为罪人;照样,因一人的顺从,众人也成为义了。(罗 5 : 17-19)

b 以下是一些学者对原罪的诠释:

► 有学者认为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犯罪,败坏了人的本性,并将罪性代代相传。罪性为个人犯罪(本罪)的根源,是为原罪。

► 又有学者宣称原罪是指罪恶的文化。始祖犯罪,人与神隔绝,逐渐不认识神。在罪人环伺和罪恶洪流的冲击下,人容易耳濡目染,甚至为求生存和出人头地而更狠、更毒和更常
犯罪。

► 也有学者提出原罪是指制度上的罪。例如,当人人都行贿和做假账时,人要在这败坏的制度下生存,便要跟随世界的价值观,身不由己地参与犯罪。

c 人对本罪的责任

即使人有犯罪的劣根性,并活在罪恶的制度和文化下,人对自己的选择、言行、思想和意欲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在末日的审判台前,神会按各人所犯的本罪作公义的审判和惩处。例如,某人迷恋别人的妻子,即使他不少朋友也有偷情,并怂恿他尝试,若该人仿效,不代表他可免除罪责。

14 神既是全能的,为何祂不造一些不会犯罪的人?为何人有自由,人便会犯罪?

a 神按着自己的形象和样式造人,并赋予人自由。人拥有自由,意味人可以选择行善或行恶。究竟人会怎样选择呢? 。

b 实况是,人多是自我中心、贪爱世界和短视的,当人眼前的、短期的私利,与别人的利益有冲突时,人多会选择背弃神旨和良知,损人利己,犯罪行恶。例如,人多会选择

► 自己喜欢走的路,如躲懒失责、不守规则、报复欺凌、婚外情;
► 容易走的道,如说谎卸责、抄袭作弊、侵权高买、行贿走后门;
► 能胜过或操控他人的选项,如横蛮无理、打骂虐待、争宠争胜、夺人所好。

即使明知是错的,会受罚的,长远要付上死亡和永刑的代价,人仍选择行恶。

15 耶稣既已为所有罪人死在十字架上,付上赎价,为何神不让所有人上天堂?

a 神既赋予人类自由,祂便尊重人的选择。

► 人可选择行善或行恶:例如,以诺选择与神同行,被神接上天家;但神的选民以色列人,虽在神多番劝导和惩诫下,仍持续犯罪,最终亡国。 ( 参创 5 : 24;尼 1 : 7-8)

► 人可选择接受或拒绝救恩:例如,耶稣呼召逼害信徒的扫罗悔改,他便立时信主,从此热心传道,成为使徒;但使徒犹大漠视耶稣的警告,执意出卖耶稣,放弃了救恩,结果遭祸。 (参徒 9 : 1-9;太 26 : 21-25)

b 人犯罪便要面对死亡和地狱之刑,人岂有自由作选择?

例如,某人可选择行劫,但遇劫者可选择反抗以自保、社会可选择严惩以灭罪、神可以死刑去终止罪恶。劫匪不可因为别人采取对其不利的回应,而捩横折曲地抱怨自己没有「真自由」作选择。因为当劫匪的选择会伤害他人时,他人是有权阻止他的,但他仍有自由继续去行劫。人活在社会,各人的决定是相互影响的;仿如下棋,人必须估量别人可能的回应,衡量得失,才能作出在各样限制下的最佳选择。